3)第二十二章 哪都一样_从酋长到球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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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然名义上监护主是没有土地所有权,但山高皇帝远并不会阻碍他们。

  只不过发展到现在,公田也不仅仅是田地。还有建筑、矿场等等,但是本质是一样的……几首那个时代流传下来的印第安西语歌谣,若用文言文翻译一下,活脱脱就是一首后农耕时代不同作物和劳作的《豳风、七月》。

  在文化输出类似于齐国当年在东夷上的政策。

  一方面,以城镇为中心,建立学堂,推行“雅语”。印第安本地的贵族子弟需要学习拉丁文和西班牙文化,因为这些贵族是掌握文化的那批人,只要把这些人变了,文化这东西也就断绝了。

  另一方面,也是将一些本土文化本地化。

  比如瓜达卢佩圣母,这不是玛利亚,而是以当地印第安人为原型弄出的新圣母,这种行为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火刑架的。

  推广圣经的时候,允许印第安人用他们习惯的方式礼拜祈祷。也有传教士为了让印第安人接受,讲最后晚餐故事的时候把餐桌上的东西变为了豚鼠、羊驼、龙舌兰酒或是扎茅酒……

  短短四十年时间,这种十分适合青铜时代的古典殖民制度的弊病开始显露出来,因为已经是后农耕时代了,井田加国野之别这一套过时了,但是文化同化上还是别有成效的,这一点值得学习。

  国野之别下,野民去耕“公田”,就要荒废自己的私田,自然心生不满。生产力已经进步到铁器牛耕时代了,这样弄是没前途的。

  于是西班牙的王室往前走了一步,集权上走到了类似于半虚爵食邑,掠夺方式上走到了后农耕时代和手工业时代初期。

  监护主仍旧管辖着那些“野民”,但是不再有征发劳役为他们经营“公田”的权利,而是只能收税。监护主成了食邑多少户的半虚爵贵族,而非原来的实权贵族,这相当于朝着中央集权走了一小步。

  土地制度也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,一开始的土地所有权并不明确,但是随着十几年前西班牙王室又一次破产,私有土地制度开始明确――王室需要卖地搂钱。

  所有占有土地的人,缴纳一笔赎金税费,即可获得占有的土地的所有权。这是对白人或是土生白人或是买了“神圣血液净化证书”的酋长后裔而言的。

  对于那些最底层的原住民,则适当地采用了等级分地的制度,按照原住民的不同等级分配一定量数额的土地。同时集村并屯,空出的大片土地由白人“开拓团”合法“购买”。

  一些矿区,则是对原住民七丁抽一,七年一换,进行挖掘矿石的劳动。名义上给钱。但是抽的是丁而非人,给的那点钱比起每年要交的税和家庭的开支,最多也就是三分之一。

  于是在“自愿”的情况下,老婆孩子都要去挖矿,正常一家四口的话正好可以和缴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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