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章 追猎_从酋长到球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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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果然,在走出障眼的森林后,露出了一片河谷草地,不知名的野花在草地上绽放着春天的味道,一群鹿在啃食青草。

  几头小羊跪在地上,在喝母亲的乳汁,在前世的华夏文化中,羊跪乳已经成为孝道的代名词。

  因为河水的哗啦声以及风向的原因,这群鹿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,而是继续悠闲地享受着天堂般的生活。

  陈健回忆了一下部落以前追猎的方法,投矛已经偶尔使用,但是效果并不好。

  只能看准几头后,不断在后面追赶。

  不论是鹿和山羊,速度都比人要快得多,但论起耐力就远远不如了。

  鹿和山羊都是反刍动物,需要停下来将胃里的草反刍到嘴里重新咀嚼,如果长时间奔跑,就会导致没有时间反刍草料,或者被胀死,或者筋疲力尽。

  在人类出现之前,这些会反刍的动物成为了食草类中最壮大的种群,咔嚓咔嚓啃几口先不嚼,没有敌人就消化,有敌人就跑,优势巨大,可惜遇到无毛怪这种恐怖如斯的猎手,终究还是被发现了弱点。

  记忆中陈健才发觉,这个时代的捕猎并非如前世自己想象的一般,一言不合就投矛的情况只在猎捕大型动物的时候才会用,如今附近的大型动物基本上快被吃光了,想要捕猎鹿羊之类,需要的就是一场耐力的比拼。

  没有一种动物能够比人更有耐性,追猎这个词,也是依靠智慧而非本能的猎手们才能掌握的。

  只是在弓箭发明前,成功率并不高。所以昨天的捕猎中,部落的人才只好从豹子的嘴里抢走了半片山羊,那豹子虽然不满却也无可奈何。

  大舅按照以往的经验,找出了几个耐力最好的,准备一会轰散鹿群,猛追一头追到它趴下休息的时候换人继续。

  陈健因为是第二次狩猎,所以是那种围圈呐喊的观众型选手,表哥狼皮则是作为追逃的主力。

  分工明确就要动手的时候,大舅的皮裤被陈健扯住。

  陈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,并且很自然地加上了黑白熊的指引这句话。

  众人看了一眼身上背着的死鸟,源于对未知的崇敬,以及对弓箭的认可,终于决定听从陈健的安排。

  十个人悄悄从远处绕到了鹿群的对面,陈健这边留下了十几个人,手里握紧了石矛,等待着机会。

  二十多分钟之后,那十个人忽然从对面冲了出来,形成了个半包围网。

  受惊的鹿群和山羊疯狂地朝着陈健这边逃窜,陈健拉开弓,在鹿群羊群靠近后,忽然射出几箭。

  因为没有硬质的箭头,射鸟还行,但是想要一箭让这种大型动物毙命却是远远不及。

  射不死,却可以让这些动物受伤。

  在快速地射空了所有的羽箭后,只有有两头鹿,三只羊被射伤,大部分射空了。

  忽然出现的这群人,让这群疲于奔命的动物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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