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十二章 国(四)_从酋长到球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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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家整合为一个严密控制的整体,以官吏教化国人、传播技术的设想,这些法律法规就必须要详细。

  已经确定以秦为师,那么律法方便就不得不详细繁琐。

  按照前世出土的秦律来看,整体分为三种。

  一种是法律,以此作为依托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。

  一种是技术指导性的规则,以此严格规定耕种、征战、守城、手工业、仓库管理之类的运作条例。

  第三种则是法律问答,以事件来作为依托,让执行律法的人有根据可依。

  原始的法律答问中对于很多小事都有法律解释。

  譬如:

  偷了牛。偷牛的时候牛是小牛,抓获的时候牛是大牛,那么是按照大牛还是小牛判刑?

  丈夫偷了钱,妻子不知情,并用这钱买了食物。妻子是否有罪?

  掌管仓库的人偷了钱,但又立刻自首,是按照偷钱处罚还是自首从轻?

  甲偷了乙的衣服,又把衣服买了买布,妻子裁布做了衣服又换了别的东西,那么甲是赔偿乙衣服还是布还是其余所有的财物?

  方方面面、林林总总,通过这些细致到让人发狂的法律,将整个国家凝聚城一团,并将所有的权利集中到了国家机器当中。

  不给任何氏族、家族以单独解释的权利,也就让他们难以扩大实力。

  这很好,但也需要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和强大的官僚机构。

  在通讯不发达交通不发达的条件下,这种法律的管辖范围是有限的;没有足够基层工作人员的情况下,这种法律就会崩溃,从而将法律的解释权落入到那些敌视律法的贵族家族手中。

  此外还有个不可调和的矛盾。在国人勋爵体系之下,不快速扩张就会自我坍缩内部崩解;快速扩张又难以有足够的干部去管辖广阔的领土,从而不可避免地受到旧势力的反扑。

  只能慎之又慎地控制扩张的速度,等待教育体系弄出来足够的基层官吏,既不能快也不能慢。

  就现在来看,夏城这些年的教育体系之下堪堪有了差不多能看懂法律的人,但距离精通和融入还需要很长的时间。

  因为一切刚刚脱离蒙昧,因而也就需要这些木简上的法律法规更为精细明确,不能有丝毫的模棱两可,这样才能读的懂,可以让基层依样画葫芦执行。

  并且要在造纸术弄出来之后做到平均百户一本、五人可以读懂、一人能够精通。

  也正因为这样繁琐,这些法律法规耗尽了陈健这半年的心血。

  东征并不难,基本没有打过危机四伏的战役,难的永远是打完之后的建设。

  从走出洞穴开垦荒地再到作坊林立,陈健基本上参与过夏城体系的所有一线劳动,因而很多规则也就不会脱离实际,至少在新工具出现之前仍旧保持着技术优势。

  再加上不久之后要借用叛乱者的脑袋彰显法律权威,一两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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