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53章 是父母的态度,让他对世界产生了绝望_只要给我配警花,破案分分钟的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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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353章是父母的态度,让他对世界产生了绝望

  郝顺很清楚,这李建业交给萧远峰,搞不好会被施展大记忆恢复术。

  他也清楚,不管对方怎么弄,李建业都不可能说出萧鼎坤的下落,把他交给萧远峰,那就是让李建业多受点罪而已。

  说实话,对于萧鼎坤的下落,郝顺还真没什么兴趣。

  他可记得前法医何叔的话,当时在李文宣的体内,可是发现过萧鼎坤的体液的。

  对于这种人渣,郝顺甚至觉得李建业将他千刀万剐都不为过。

  他刚看了萧鼎坤的照片,发现这家伙头顶赌博嫖娼猥亵的罪行都有,说明他还活着。

  郝顺也奇怪,萧鼎坤当年既然对李文宣做过那种事情,为什么脑袋上面没有强奸呢?

  后来一查他才明白了,原来2015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修改后,才将强制猥亵罪的侵害体从‘女性’扩大到‘他人’。

  因此强奸男性可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定性为猥亵,但一样没有强奸的说法,只能算猥亵。

  在这之前,男人被侵害,连猥亵都算不上。

  郝顺还查到前些年有个新闻,一中年男子在晨跑的时候,被另外一位晨跑的男子强奸,最后那男的只被拘留了7天就给放了。

  所以说,男人还是得保护好自己啊!!

  这就不奇怪了,萧鼎坤强暴李文宣的时候,按照大夏当时的法律,连猥亵都算不上。

  难怪没有任何的违法信息。

  所以说,这法律不健全,只会造成更大的悲剧。

  而当年萧远峰不想这件事曝光,是因为李文宣自杀了,害怕因为此事而影响自己的前程。

  如此想来,这萧鼎坤简直就是死有余辜啊。

  李文宣虽然不是被他所杀,却是因他而死,既然法律不能帮自己讨回公道,李建业动用私刑给儿子报仇也算有情可原。

  当然,情理上面李文宣值得同情,但法律上他的行为还是不可取的。

  还是那句话,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们生命的权利。

  这是法律的基本准则,不容破坏。

  不过反过来想,李文宣既然不说,那也说明萧鼎坤还活着,要不然李文宣的隐瞒就没有任何意义了。

  不过郝顺也不急,死了再交代也不迟。

  就在这时候,郝顺接到了一通电话,是廖安钱打来的。

  “我想跟你约个地方见一面。”廖安钱道。

  “行啊。”郝顺当场同意:“地址发给我。”

  让郝顺没想到的是,廖安钱,不对,现在应该叫他李文浩。

  李文浩约的地方,就是当初何警官带他去过的那个天桥下面。

  也就李文宣跳桥身亡的地方。

  郝顺下车,就看到李文浩站在当年李文宣落地的位置,抬头看着那十几米高的天桥。

  他上前走到李文浩身边,李文浩没有看他,而是问道:“你说,我弟弟跳下来之前,心里在想着什么?”

  他的这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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